皮肤外用药:“干对干,湿对湿”
来源:成长网 录入时间:2012/7/11 9:37:00 点击:965
皮肤病患者在自行购买外用药时,应根据皮损情况选对剂型。如细菌性皮肤病,宜选用抗菌药物;真菌性皮肤病,可选择抗真菌药物;变态反应性疾病,选择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瘙痒者选用止痒剂;角化不全者选用角质促成剂,角化过度者则应选用角质剥脱剂等。
通俗地讲,外用药的原则为“干对干,湿对湿”,即急性皮炎有潮红、肿胀、斑丘疹而无糜烂流水时,可选用粉剂和洗剂;有水疱、糜烂及渗出时,选用溶液进行湿敷才是上策;亚急性皮炎的皮损、渗液、流水均不明显,应选择油剂,或者选择霜剂(乳剂);慢性时期的皮损才选用软膏。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新安街8号(后楼二层东侧) 联系电话:0768-2182000 邮编:521011 Email:gdhxjt@163.com
Copyright © 2003-2024粤ICP备11013484号, (粤)—非经营性—2021—0059 All Rights Reserve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新安街8号(后楼二层东侧) 联系电话:0768-2182000 邮编:521011 Email:gdhxjt@163.com
Copyright © 2003-2024粤ICP备11013484号, (粤)—非经营性—2021—0059 All Rights Reserve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