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政策:助推医药物流企业发展
来源:成长网 录入时间:2010/6/8 点击:3154
今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强调“医药行业要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旨在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发展、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从以上政策可见,政府的宏观之手已经开始推动医药产业物流的发展,这无疑为医药经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建立医药现代物流将成为未来医药经营企业发展的目标。
概念还是标准?
在政策的引导下,近来国内主要的医药商业公司也开始了相应动作:2008年11月29日,九州通集团公司斥资1.6亿元,建成我国第一个采用全程自动化设备的医药物流中心——北京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并投入使用;2009年2月2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现代药品物流和质量追踪溯源系统示范项目的开工奠基仪式举行;2009年2月26日,国药控股广州物流中心投资1.42亿元,正式揭牌启用。同时,北京、上海、重庆、成都、哈尔滨、新疆、武汉、广州等地2002年贴息贷款建设的10个医药物流项目,正在建设或投入使用。
几大龙头企业的这种动向也表明,国内建设现代医药物流真正开始。但什么是现代医药物流?
翻遍现有颁布的所有文件,难以找到一个准确的现代医药物流的定义。笔者认为,无论目前有没有准确的答案,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的步伐已经启动,而且如火如荼。现代医药物流已经不是医药人想象中的、只是新医改中的一个概念,而是未来医药经营批发企业的一个资格要求和标准。
笔者认为,现代医药物流企业就是:依托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信息技术和进销存管理系统,有效整合医药营销渠道的上下游资源,实现药品配送的自动化、信息化、规模化和效益化。现代医药物流可以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从新版GSP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家对现代医药物流企业的具体要求,如:用地、产权、设施自有;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设置自动仓储系统,堆垛机不少于5台,库房高度不低于8米,货架不少于3层,货位不少于2000个,选用数码拣选系统;配备企业级服务器,双机热备等。
谁将胜出?
如果按照上述标准,建设一个符合要求的现代物流企业,投资总额应该不少于5000万元,从目前正在兴建的物流中心情况看,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的投资也不在少数,而且有投资金额越来越多、库房面积越来越大、选用设备越来越先进、分布区域越来越密集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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