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药试点中山“露头”
来源:10年08月31日 医药经济报 录入时间:2010/9/6 9:02:00 点击:1139
8月20日,沉默了半年的广东基药政策终于在试点城市——中山泛起涟漪。据悉,中山市经过多次调研后制定的《中山市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近期将正式公布实施。
“中山方案率先浮出水面,这意味着广东基药制度才开始落地,接下来,其他试点城市也会陆续跟进。”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预测。
只配备基本药物
据中山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医改的重头戏就是在数百家基层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只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和广东省增补的260种药物。中山执行基药制度,将根据实际精选400种左右本地所需的药物,统一招标,统一配送。
对此,中山市港口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乡镇基层实施基药制度只允许配备使用567种药物,从数量上来说,基本可以满足乡村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老百姓可以得到实惠,卫生机构的门诊就诊量也会明显增加。
然而,相同的政策,在不同的环境下却是另外一番感受。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中山市区卫生站对基药数量流露出了些许担忧。因为市区居民的用药需求普遍高于乡镇居民,且往往承担着后期辅助治疗的工作,而要求配备的基药真正能用在临床上的可能只有300多种。
谈及此,中山石歧苏华赞医院院长师利农感受颇深:“如果严格执行基药新政,将会制约社区服务站的服务能力。一旦出现基药治疗无效的情况,患者不得不向上一级医院转移。显然,基药配备‘一刀切’是不符合实际的,应该根据规模、功能和业务量等指标实行动态管理。”
采访中,上述人士还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如何保障配备的问题。郭凡礼认为,从其他省份的实践情况来看,基药招标后,均出现了中标后不生产、不供应、不配送的情况,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政府强调统一招标采购,就需要重新构建基药购销模式。”
郭凡礼的观点得到了广东九州通总经理陈红波的共鸣。“因此,配送商遴选至关重要,为了保障配送,衡量配送企业应该从企业规模、覆盖范围,以及仓库条件、冷链、职业药师和运送能力和网上订单率等指标来综合评价,而不仅仅以折扣为进入门槛。”陈红波解释说。
基层更关注补偿
据悉,中山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0%。实施基药制度,践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对政府补偿更敏感。
“因为基础的非药品收入占比较少,创收途径狭窄,补偿能否到位是最核心的问题。如开发区医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年收入1000多万元,其中药品收入占60%,利润为150万元。如果实施基药制度,最现实的问题是,这150万元由谁来补,怎么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医院院长张弢说。
据张弢介绍:“中山市的做法是拟以1.5万元/年的方式直接补偿给基层医疗人员。若以此计算,基本可以弥补损失,但政府补贴能否到位还是一个未知数。”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基层医务人员大概有2000人左右,每年3000多万元的政府补助困难并不大。但如果要在年底前扩大到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11年,初步建立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地方财政面临的压力很大。
“这次方案仅针对400多家社区卫生站和乡镇卫生所,一甲医院以上暂缓实施。如果全部实行基药,这肯定需要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划出一定的使用比例。”师利农认为。
由于广东地区的乡镇医疗机构规模和用药水平差距较大,补偿机制不明朗是各试点城市迟迟不肯迈出步子的最主要原因。郭凡礼认为:“目前试点城市经济较发达都有些吃力,更何况经济欠发达地区。所以,我认为在补偿问题上应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介入,并且将各级补偿资金列入政府预算,以保障持续性。另外,要扩展补偿渠道,以提高医保报销水平、报销限额和降低报销起付线等方式来支持基药补偿机制,引导患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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