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药品报销拟放宽限制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杨洁 录入时间:2010/11/27 点击:1069
根据国家医卫改革和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北京市也开始调整医疗、工伤和生育“三险”药品目录。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示调整工作方案,“三险”药品目录将扩大范围,放宽报销限制内容。新版目录将于年底颁布。
北京市人保局明确,在保持药品目录相对连续与稳定的基础上,将适度扩大品种范围,适度调整部分药品报销限制内容,适度提高用药保障水平。
■权威发布
调整方案专家评审
据悉,工作方案将于即日起至12月3日在市人保局网站公示。经过专家评审等环节,新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于年底前颁布。
为确保调整的公正严肃,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加,调整方案必须公开,必须坚持专家评审。同时不准要求企业申报;不准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对药品名称不准使用或标注商品名;行政部门不准干涉专家意见。
新版目录拟调整项目一览
●新增:对国家2009年版目录新增加品种原则上将纳入本市药品目录,并适当增加适应本市医疗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
●调出:对国家2004年版目录中调出的品种,原则上从本市药品目录中调出;对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近年来使用率极低的品种予以调出。
●保留:对不在国家2009年版目录的本市2005年版药品目录中原有品种(不含应删除品种)原则予以保留。
●调整:同一药品通用名本市2005年版目录报销限制内容与国家2009年版目录不一致的,按从宽原则进行调整。(注:对国家2009年版目录新增品种的报销限制内容,原则上不作调整)
●限制:对某些不易把握的报销限制内容,由专家论证后进行适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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