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四年我国新医改方案:要啃三大“硬骨头”
来源:健康报 录入时间:2012/3/23 8:51:00 点击:24437
多元办医:民营服务占两成
对于备受关注的多元办医,《实施方案》除了给出政策支持外,还首次明确提出了市场份额分割: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四年我国将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一方面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 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 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 发展。
“把社会办医、民营医院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是第一次,说明其重要性。”在天津麦德森生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执礼看来,目 前已经出台的民营医院扶持政策已经很多,但落实情况并不好。“比如民营医院普遍规模比较小,相关政策过于一刀切,国家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制定更细的细则。”
公立医院:县级成为突破口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并明确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对此,卫生部部长陈竺坦言将突破口设立在县级医院,主要是两方面因素考虑:一是历史欠账太多,特别是在农村和基层。二是确实公立医院改革实在很复杂,改革路径还不是很清晰,医院管理机制改革不容易,确属世界难题。“县医院担负了70%、近9亿人的医疗任务,如果这方面改革取得突破的话,我想那是直接利民惠民的。”
在改革的具体措施上,医药分家依然是主推的方向。《实施方案》指出,在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的同时,将继续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为了避免出现取消医药加成又提高服务费,总医疗费用“不降反增”的情况,《实施方案》特别明确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基药目录:年内扩容成定局
基本药物目录方面,在饱受诟病许久后,扩容成了年内板上钉钉的事。
《实施方案》明确将根据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并强调今年将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同时会逐步规范基本药物标准剂型、规格和包装,确定后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事实上,尽管全面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价,但基本药物制度的供应和数量均存在一些问题。基本药物目录看似品种繁多,但部分患者却仍然感到不够用,某些百姓爱用的廉价药品医院却没有采购。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未来应继续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可以尝试采取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这些打包付费机制,明确门诊统筹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患者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必须的基层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这样做不会降低社区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也能保证患者就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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